近日,央行作了2023年的盘点,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稳健的货币政策精准有力,二是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
2023年,分别在3月和9月,各降0.25个百分点。
累计释放流动性超1万亿元。
2023年6月和8月,两次下调公开市场7天期逆回购利率和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年末分别为1.8%和2.5%,较上年末下降20个基点和25个基点。
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
——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情况表(截至2023年9月末)
持续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
2023年11月末,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余额分别为6292亿元、15850亿元和5245亿元。
将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实施期限从2023年6月末延至2024年末,将激励资金支持比例由余额增量的2%调整至1%。
累计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提供激励资金526亿元,支持其增加普惠小微贷款共计28680亿元。
积极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降低存量首套房贷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降低存量首套房贷利率,借款人可与金融机构协商降低存量首套房贷利率水平,最低可降至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
超过23万亿元存量房贷利率完成下调,平均下调0.73个百分点惠及5000多万户家庭、1.6亿人。 每年节省利息支出约1700亿元。
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降低二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至LPR加20个基点。
继续发挥新发放首套房贷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作用,引导新发放房贷利率下行。
截至2023年9月末,全国343个城市(地级及以上)中,95个下调首套房贷利率下限,24个取消下限。
2023年1-11月,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4.1%,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
创设房地产纾困专项再贷款,支持全国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购受困房地产企业存量房地产项目。
创设1000亿元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支持试点城市专业化住房租赁经营主体市场化批量收购存量住房、扩大租赁住房供给。
延续实施2000亿元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至2024年5月,延续实施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期限至2024年末。
新增抵押补充贷款额度5000亿元,为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发放“三大工程”建设项目贷款提供中长期低成本资金支持。
促进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促进实际贷款利率明显下降
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效能,引导实际贷款利率下行。1年期和5年期以上LPR分别下降0.2个和0.1个百分点。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继续下行
2023年1-11月,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17%,同比下降0.34个百分点,其中,企业贷款利率为3.89%,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处于历史低位。
贷款利率水平持续降低
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强化金融支持民营企业的政策引导。
2023年8月3日、8月30日分别召开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和工作推进会,深入了解金融支持民营企业情况,研究提出金融支持举措。
召开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推进会
2023年11月牵头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
持续加大信贷资源投入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深化债券市场体系建设,畅通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渠道。
更好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 扩大优质民营企业股权融资规模,加大外汇便利化政策和服务供给 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引进来”。
强化正向激励 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民营经济的积极性,优化融资配套政策 增强民营经济金融承载力,强化组织实施保障。
拓宽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对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第二支箭”)延期扩容,累计为140家民营企业发行的2438亿元债券提供增信支持。
鼓励商业银行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2023年共发行2637亿元。
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2023年1至11月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累计促成中小微企业融资6.5万笔、1.98万亿元。
持续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
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引导金融机构完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尽职免责、绩效考核等政策安排。
目前,全国性商业银行小微业务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均不低于50BP、普惠金融在分支行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均不低于10%。
加大中小微外贸企业进出口信贷支持力度。
鼓励银行和保险机构扩大保单融资增信合作,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力度。
鼓励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加大资源倾斜,积极满足中小微企业外贸融资需求。
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小微外贸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
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健全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政策体系。
2023年6月牵头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
聚焦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金融服务、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金融支持等九大方面,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截至2023年11月末,全国涉农贷款余额56.22万亿元,同比增长15.1%。
提升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质效。
创新产品服务
引导金融机构丰富金融产品与服务,助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创业担保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等政策支持力度。
拓宽涉农企业融资渠道
为企业发行乡村振兴票据设置绿色通道,支持涉农企业融资。
截至2023年11月末,已累计支持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56家企业发行乡村票据252期,发行金额1982.57亿元。
用好“三农”、小微专项金融债券,拓宽金融机构可贷资金来源。
截至2023年12月末,三农专项金融债券累计发行1481.5亿元。
持续推动绿色发展
加强信贷政策指引,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支持绿色发展。
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我国金融机构绿色贷款余额28.6万亿元,同比增长36.8%。
推动绿色债券市场稳健发展。
发布绿色债券原则、绿色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指南,推动国内绿债标准进一步统一。
创新碳中和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等,加大直接融资对绿色发展的支持力度。
截至2023年末我国境内贴标绿色债券累计发行规模超3.4万亿元,存续规模1.9万亿元,同比增长31.8%。
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业
加强科技型企业债券融资辅导,开辟发债绿色通道,支持扩大科创票据发行。
2023年1至11月,累计发行科创票据3600亿元,是2022年发行量的2倍。
积极发挥科技创新再贷款激励引导作用,推动银行设立服务科技创新的专营组织架构、专门风控制度、专业产品体系、专项考核机制,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加强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
截至2023年10月末,“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贷款分别同比增长17.7%、22.1%和15.7%,明显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
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12.2万亿元,连续3年保持30%左右的较高增速。
加强科技型企业债券融资辅导,为“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企业发债开辟注册发行绿色通道,支持扩大科创票据发行。
持续加大养老金融支持力度
指导银行用好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强化养老服务金融支持力度。
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累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河北等5个试点省份66家普惠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优惠利率贷款。
加强信贷政策指引,促进养老产业信贷投放。
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7家大行养老产业贷款余额约1012亿元,同比增长31%。
鼓励开展金融适老化服务升级,提升养老金融普惠性。
推动银行网点和移动客户端进行亲老适老化改造。
充分发挥金融支持交通物流发展作用
发挥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引导作用。
累计撬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交通物流贷款超过1600亿元,直接支持经营主体超过8万户。
促进优化交通物流领域金融服务。
2023年2月联合交通运输部、原银保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物流领域金融支持与服务的通知》。
引导金融机构通过完善内部激励、加大资源倾斜、创新金融产品等方式积极优化涉企金融服务。